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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的“双通道”:亮剑进医院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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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五月十日电(记者题:医保药品“进院难”?“双通道” 亮剑进院“最后一公里”)

新华社记者彭

这是国家针对医保谈判药品“进医院难”而采取的精准“针对性治疗”。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双渠道”,满足协商药品的供应保障和临床使用的合理需求,同时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哪些药物会纳入「双通道」?“两个渠道”怎么付费?如何“多渠道”监管医保基金……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号文件,从分类管理、药房选择、支付政策完善等方面明确了“多渠道”的管理要求。

哪些药将被纳入“双通道”?

建议对议价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对临床价值高、需求急、成本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根据国家医疗保险局的介绍,纳入“双渠道”管理的药品范围原则上由省级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按程序确定。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用药需求等因素,对协议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需求迫切、替代性低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

日前,国家医保局筛选出2020年新谈成的临床急需、替代性较弱的19种药品,公布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谈成药品供应保障,与医疗机构实行统一支付政策。”国家医疗保险局医疗服务管理司司长黄表示,这标志着协议药品供应保障向多元化迈出了一步,将对解决协议药品“进医院难”问题、推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体制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双通道”如何进行支付?

对于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统一支付政策,确保患者得到合理治疗。也就是说,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纳入“双通道”的议价药品时,可以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

“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实时支付结算,将有效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高级经济师陈豪表示,“双渠道”可以让协商药品以更加多元化的方式“落地”,获得相应的医保赔付,无疑将扩大医保制度改革的效益,造福民生,也将保障协商企业的相应权益。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对于使用年限长、治疗费用高的议价药品,可以探索建立单独的药品保障机制。此外,我们将探索和推动将“双通道”协商药物纳入异地医疗直接结算。

“双通道”如何监管医保基金?

“双渠道”将医院原有药品管理的部分职能转移到医院外部,对资金安全风险管控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此,将以处方流通中心为核心,连接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落实“定点机构、定点医师、可追溯”的要求,实现对患者用药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国家健康保险局表示,将完善医疗保险用药规则

“目前,医疗保险目录的获取频率大大加快,医疗机构的药品获取模式没有发生明显变化。”黄说,改革前大部分药品被列为“先进医院、落后医保”,改革后却成为“先进医保、落后医院”,这就对临床医生短时间内快速就医、广泛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他介绍,定点零售药店具有服务灵活、分布广泛的特点,将纳入药品供应保障谈判,补充定点医疗机构,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用药选择。

前半段医保谈判,后半段落地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险研究所副研究员郭武东认为,患者可以顺利、便捷地获得协商药物,从而充分释放之前协商获得的改革红利。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局和医院管理局监察专员郭彦洪表示,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将与医疗保险部门合作,落实“两个渠道”的相关政策,结合处方流通,方便患者在指定零售药店获得所需药品,保护参保患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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