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7日电2021年5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内蒙古自治区CPPCC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受贿案举行公开审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明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2000年至2019年,被告人马明利用职务便利,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党组书记、厅长。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副主席。 或者利用职权和职务形成的便利,在业务操作、工作调整、办案、获取贷款等方面帮助他人,非法收受他人送来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5亿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马明作了最后陈述,并在法庭上认罪悔罪。
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CPPCC委员、记者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庭审。
最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任意时间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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