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涉及房地产的地方很多,主要如下:
一是提出促进金融、房地产、实体经济的均衡发展,实现上下游、产、供、销的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等产业门类的协调。这是在讨论“国内大流通”时提到的。
其次,提出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这是在谈促进消费的时候提到的,我在之前的文章里已经解释过了。
第三,在税制改革中,只提到“完善现代税制,完善地方税和直接税制度,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但是没有直接提到“房产税”,有点出乎意料。
第四,在“以人为本的城市化”部分,更多的用词是讲房地产的基本政策: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租售并举的定位,根据城市制定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集体建设用地按计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期租赁住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在一份关于一个国家五年规划的文件里,甚至是一篇关于一个国家未来15年(到2035年)的文章里,都有那么多篇幅是讲房地产的,这说明不管你怎么想,房地产真的很重要,非常非常重要。否则,我们不会在这么大的空间里说话。当然,看重要文件要看提到了什么,没提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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