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改委原副主任李向幸被双开
新京报快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原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李向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李向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分别负有直接和主要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向幸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目无党纪国法,心无敬畏,缺少自我约束,行无所止,表面积极上进,背后违规逾矩,腐化堕落,违纪违法行为隐藏较深,且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知止,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向幸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广东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志平被双开
新京报快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魏志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志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魏志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将公权力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私欲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志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魏志平简历
魏志平,男,汉族,1960年10月生,广东五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0月起历任广东省司法厅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研究室副主任、法制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厅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调研员
1999年10月任江门市蓬江区委副书记,先后兼任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区长
2009年8月任江门恩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8月任江门市新会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2月任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新会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4月任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8年12月被免去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河北省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蔡福浩被双开
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滦平县委原书记蔡福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福浩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对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敷衍应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礼品、宴请等;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蔡福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宗旨,政治意识淡薄,法纪观念缺失。蔡福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福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承德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滦平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第十四届承德市委委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依法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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