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铁路的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成为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十三五”期间,全国铁路运营里程从12.1万公里增加到14.63万公里,增长20.9%,其中高速铁路从1.98万公里增加到3.79万公里,增长91.4%。
同时,在铁路规划建设工作中,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高标准、重高速轻一般速度、重投入轻产出等情况。铁路企业也面临着经营压力更大、债务负担更重等问题。
对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意见认为,国家铁路发展规划应合理布局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优化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结构。严格控制既有高铁平行线路建设。现有高铁能力利用率低于80%的,原则上不新建平行线路。
此外,新建铁路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计划实施。规划内的项目不应随意调整功能定位、建设时机和建设标准。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应开工建设。
同时,要严格控制铁路建设项目的审计。除了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外,还要满足财政平衡的要求,避免盲目攀比、过度超前或重复建设。
在铁路建设标准上,一条时速350 km的铁路建设要满足三个条件:规划建设穿越省会城市和特大城市,近期双向客流密度超过2500万人次/年,中长途客流占比超过70%。
此外,计划建设一系列地级以上城市和线路,近期双向客流密度超过2000万人次/年,可预留时速350公里。
至于高铁区域连接,双向客流密度在1500万人次/年以上,建议采用每小时250公里的标准。城际铁路线建议采用200km/h及以下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