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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新能源的执行人总数接近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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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歌汽车工业信息原件]

近日,汽车获悉,银龙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了关于执行人的两条信息,案件编号为(2021)甘0722直1156号和(2021)粤0404直1985号,执行法院为新丰县人民法院和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合计近400万元。

据公开信息,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珠海,注册资本约11亿。是以锂电池行业为业务核心,集电动车动力总成、整车制造、智能电网储能系统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新能源高科技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赖新华。

其实提到银龙新能源,难免会提到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早在2016年,董明珠就在银龙新能源投资30亿人民币,开始跨界造车。根据天眼查App的股东信息,董明珠在银龙新能源的持股比例达到17.46269%,成为第二大股东,并担任董事。现在,银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又一次成为了执行者。虽然累计执行目标远未达到压死骆驼的地步,但也反映出银龙新能源在国内市场的“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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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歌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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