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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不快该不该退通行费?网友吵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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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律师因为高速路不快把管理方告上法庭”的事吗?既然法院已经审判了。

据媒体报道,广州律师廖建勋称,2019年11月8日11点在广州过华南高速时,遇到严重拥堵。原10分钟车程45分钟,交了10元通行费。

他认为,由于道路养护,行车速度远低于正常行车速度,华南快速运营公司广州华南路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路桥公司”)未能提供与其支付的价格相当的服务,属于违约行为。

因此,我们起诉华南路桥公司,要求华南路桥公司返还收取的5元费用。

对此,华南路桥公司表示,在维修前,公司已经通过媒体、公司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渠道公布了维修项目,并通报了绕道相关计划。廖建勋在知道路在修的情况下选择在华南开快车,说明他已经和公司达成协议。因此,廖建勋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州天河区法院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公路企业应当保证过往车辆达到最低时速要求。廖建勋认为当日行车速度远低于正常行车速度,并主张华南路桥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和手续费不相等,存在违约,缺乏依据,不予采纳。

另一方面,当安全通道需求与畅通通道需求之间存在矛盾时,满足安全通道需求是优于畅通通道需求的第一选择和第一价值选择。

华南路桥公司基于维护公众出行安全和长期交通利益的原因,以保护道路完好、安全、畅通为目的进行的养护,是履行本案所涉服务合同法律义务的具体体现。其占用养护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案件所涉路段的拥堵因素,但养护行为是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行为,不存在违反案件所涉服务合同法定义务的情况。

同时,法院认为廖建勋的诉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可以促进收费公路管理者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廖建勋说,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的养护时间一般较长,容易出现拥堵,影响交通。是该减还是该免,以前没有车主提出过这个问题。他认为这个案子有代表性,他会上诉。

网友对这件事也有不同的看法。你怎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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